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第一章
第一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理论研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国内概念: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 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 传统手工艺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国内补充)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为自身提供越来越充裕的物质享受条件。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基础之后,必然要表达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因此,寻找文化传统,保护文化遗产,也会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追求。但伴随世界经济、科技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同时出现的文化标准化趋势,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解着与人类的精神、情感世界紧密相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审视自身及社会整体发展的目标时,不能不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显现的重要价值,也更加认识到对其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及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滋润心灵世界、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
2、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的表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现了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
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来承续不同民族、群体、地域优秀的人类文化传统,对于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对于充分发挥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团结协作等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认识非物质无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世界范围:
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文化遗产的诸多形式受到文化单一化、武装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人口外流、和环境恶化的威胁,正面临消失的危险。
国内:
1、 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2、 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3、 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
4、 适合我国保护工作实际的整体性、有效性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有效性亟待体现。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一、我国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
中华民族历来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良传统,从我国古代《诗经》的采集、整理、传承到上世纪初兴起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的搜集、保存,都为丰富中华文明延续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20世纪50年代初期,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进行调查记录;之后,采取措施,保护和扶植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生产,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品种,命名了“工艺美术”。国家对传统戏曲剧种、剧目的挖掘和保护,对民间传统艺术、中医中药及少数民族医学的保护,大量的民间艺术博物馆的建立,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3年,启动实施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计划从2003年到2020年用17年的时间,创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这一工程的启动和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由以往的项目性保护,开始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阶段。
近几年来,立法保护的进程也加快了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草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统治》等。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下列4项
1、组织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县级普查的基础上,基本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的遗存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在普查基础上,通过制定评定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及四级保护制度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
4、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在动态整体性保护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生机。
二、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值得借鉴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职责。1950年5月日本政府颁布了《文化财保》,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无形文化遗产的范畴,并把无形文化遗产确立为国家护的对象。日本的文化财保护体制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导论地方公共团体、所有者、国民在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其形成的国家主导、社会参与、传承人发挥主体作用的保护机制是能动有效的。1975年以后,日本又规定将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风俗习惯和民俗表演艺术指定为“重要无形民俗文化财”加以保护。
韩国在1962年1月颁布了《文化财保》,其中包括了“无形文化财”的保护,目前韩国公布了100多项国家级无形文化财加以保护。日本、韩国从立法到大量资金投入和树立起全民参与保护意识,一整套系统的做法已在保护方面发挥重要效能。
法国曾在1964年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也是其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文化遗产大普查,提出“大到教堂、小到汤匙”的普查观念,这次普查仅国家登记人册的遗产就有4万多件。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两点应特别加以借鉴,一是在认定文化遗产方面,扩展了文化遗产的概念,人们珍视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宫殿和教堂。另一点是法国注重当代文化的保护,20世纪一些著名建筑师、时装设计师的作品也被列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另外,其它国家注重立法、加大资金投入,以及提高全民参与保护意识的做法,都值得国内借鉴。
第四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总体把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有一个世代绵延的文化传承过程。如果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会发现它的活态流变性是其传承的一个重要规律。它的传承过程看似极其缓慢,缓慢得让人似乎察觉不到它的十分细微的变化,但它的传承过程不是静止的,而是在永不停息的衍变中与人类社会发展相并行。它以其自身价值与人们之间发挥着双向的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给它以时代的气息,它给人们以传统文化根源的滋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的基本特性,决定了我们的保护是为了发展。没有保护,难以发展;而没有发展弘扬,保护也就失去了重要的意义。
一、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内涵的原则
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和内涵的认识,有不断丰富和深化的过程,表现出经验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及开放性和衍生性。任何界定和划分都不会是凝固不变的,随着认识的深化,我们会发现更多现存文化事象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精神价值,也就会有新的种类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系列。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要坚持科学性
准确科学地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进行正确、有效保护的基础。特别是在确定各级保护名录时,要坚持科学认定该项目的确定性、自身价值、濒危性和保护主体保护行为的规范性,以及项目公布后应该具有的项目保护工作的示范性。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标准,大体可归纳为:
1、 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
2、 具有见证现存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3、 具有鲜明独特的民族、群体或地方文化特征
4、 具有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或社区文化传承的作用
5、 具有精粹的技术性
6、 符合人性,具有影响人们思想情感的精神价值
7、 其生存呈现某种程度的濒危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与原则
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原则来保护,这是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核心问题。我们要以正确的方式和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的基本方式:
1、 建立保护名录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建立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既是抢救保存的前提,也是传承、弘扬的依据。
2、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有形的形式。通过搜集、记录、分类,建立档案,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予以妥善保存。
3、 在它产生、生长的原始氛围中保持其活力。
4、 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源,以生产性方式保护。
5、 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其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的传承人联结在一起的,因此对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应该是保护工作的重点。要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通过传授、培训以及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传承,传承人的地位得到尊重。·
以上列举的几种保护方式,实施的基础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根本性的保护,只有健全的立法保护,才会使行政保护、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得到保证。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坚持的原则:
1、 无形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
2、 坚持积极保护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的特点,决定了我们要尽可能避免、凝固的方式去保护。
3、 坚持创造整体性社会保护的环境。任何民族、社区或地域群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存都不会是单一的。因此,从保护方式和形成保护生态两方面创造整体性保护的环境十分重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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