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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为非物质文化保护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也是对此前《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的重要补充,于2006年4月生效。2004年8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成为第六个加入该《公约》的国家。
根据《公约》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优秀实践名册。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吸收了《公约》生效前宣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90个项目。2001年5月,我国申报的昆曲列入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列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其中,列入代表作名录39项,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4项,入选优秀保护实践名册1项。下面,让我们看看中国44个列入项目的详细名单。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注释【1】《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08年6月在《公约》 缔约国大会第二届会议上通过。《操作指南》第57条规定,根据《公约》第八章过渡条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在缔约国大会通过操作指南后,委员会应自动将《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所有项目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故上表前4个项目于2008年由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2024年12月,在巴拉圭亚松森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通过评审,将2009年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3个项目,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入选优秀实践名册的项目

中国44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辑/刘军  审核/杨瑶  终审/李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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